为贯彻落实宿城区《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》要求,现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如下工作方案:
1. 成立以孙家兰校长为组长、王书娟为副组长、中层教干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,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序时进度表,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。
2. 学校坚持党政一把手共同挂帅,承担规范办学行为的管理职责,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和执行力度,坚决纠正有法不依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规的做法,坚决制止推诿扯皮、拖延应付等懒政行为,确保治理任务落到实处。
3. 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,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整改情况。
4. 严肃处理违规事件,从严执纪追责。视违规违纪情节,分别给予通报批评、责令限期整改、取消评优评奖或撤销已有荣誉称号等处理;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处分严肃问责。
5. 治理时序安排:
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约一年,上半年(5月份至7月底)围绕1—5条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入学行为,下半年(8月中旬至12月中旬)围绕6—15条重点治理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等行为。具体安排如下:
(1)2019年5月28日前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具体工作方案,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,全面安排专项治理工作。通过校务公开栏和校园网向社会、家长公布专项治理方案和规范办学专项治理举报电话:88308928,88308929。
(2)围绕《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》治理内容的1-5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列出违规问题清单,并针对问题积极主动整改。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30日前报区专治办。
(3)6月10日前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,待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及时公布招生计划、招生范围、招生方式和报名入学办法等。
(4)6--8月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实行周报制度。学校每周将专项治理情况上报区专项治理办公室。
(5)12月20日前针对治理的15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逐项自评,并以表格形式上报区教育局专治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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